安庆市三兴锅炉制造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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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1日起发布生物质锅炉国家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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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29 更新时间:2025年03月19日18:30:49 打印此页 关闭

近日,GB/T 44906-2024《生物质锅炉技术规范》发布,将于2025年5月1日实施。该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,是国内生物质锅炉国家标准,其中重点内容摘要如下:


适用范围

以水或有机热载体为介质的固定式、纯燃生物质固体燃料的生物质锅炉及其系统。

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.1 MPa(表压),且额定蒸发量大于2t/h 的蒸汽锅炉;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 0.1 MPa(表压)、额定热功率大于 1.4 MW 的热水锅炉或有机热载体锅炉。

以水或有机热载体为介质的固定式、纯燃生物质固体燃料的生物质锅炉可参照使用:一是额定蒸发量2t/h(或额定热功率1.4 MW)及以下容量的蒸汽锅炉(或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);二是额定工作压力小于0.1MP(表压)的热水锅炉或有机热载体锅炉。


使用燃料

各类农业剩余物、林业剩余物、能源植物及其加工剩余物等,软、硬、成型燃料均可,但对散料和成型燃料做出了限定特性指标的要求(详见标准)。


热效率

热效率(层燃锅炉和室燃锅炉额定工况下限定值):额定蒸发量D≤10t/h热效率83%;额定蒸发量D>10t/h热效率86%。


环保装置

锅炉系统设计时,应采取有效的除尘、脱硫、脱硝措施,保证锅炉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下列要求。

对于额定蒸发量不大于65t/h蒸汽锅炉、各种额定热功率的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,其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应超过GB 13271中有关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;

对于额定蒸发量大于65t/h蒸汽锅炉,其大气污染物排放不应超过GB 13223中有关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。


运行

锅炉使用燃料的品种及特性应符合设计或订货合同约定的要求,不应掺烧煤炭、垃圾等其他物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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